• 河北省科技厅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通知

    浏览次数:     发布日期:2016-11-09 00:00

    各单位:

    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,现将申报通知转发,请申报人员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。我校申报要求如下:

    1、申报时间:

    科技厅项目需要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报省科技厅。按科技局最新通知要求,调整申报时间为:

   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:2016119日至1122日。(留出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提交,科技局审核的时间)

   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:2016121日。打印14份。(纸质材料需审核通过,带水印后方可打印)

    2、初次申报需要注册新用户。请申报人员提前到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注册。

    3、联系人:尚海永,电话:3863015

     

    附:科技厅项目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

    申报2016年省指导计划项目时,请各单位注意以下几点:

    1、认真阅读 省厅通知及申报指南,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,专项、代码选择准确;

    2、纸质材料报送份数:省厅要求的份数+1(市局留存);

    3、医疗卫生项目,均无限项要求,注意职称和学历证明材料+伦理证明:

    4、上传附件时,请扫描清晰;

    5、有合作单位的,请扫描上传合作协议;

    6、专项经费申报均为0,且要有足够支撑项目顺利开展并完成的合理的自筹经费;

    7、认真阅读并完整填报申请书,尤其是在填报“预期目标”时,要量化(或定性描述)各项指标,以便验收时考核(例如:培养专业技术人才3名;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SCI 1篇;授权专利2项等等)

    8、“参加人员及分工”中,请准确填写“姓名”


    附件、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(唐科计函[2016]28号)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suncitygroup太阳新城

    2016-11-9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

      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

      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

    各市(定州、辛集市)科技局、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,省直有关部门:

      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,激发我省科技创新活力,结合全省科技、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,现组织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支持领域

      (一)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

      1、大数据应用专项

      2、先进装备制造专项

      3、高性能新材料专项

      4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专项

      5、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专项

      6、国际科技合作专项

      (二)现代农业科技工程

      1、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

      2、绿山富民科技工程(专项)

      (三)科技惠民工程

      1、大健康服务和生物医药专项

      2、科技治霾专项

      3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科技事业专项

      (四)科技服务业促进工程

      1、科技服务信息化专项

      (五)科技创新政策保障工程

      1、软科学研究专项

      具体支持重点、优先领域和申报要求,参见2017年度河北省相关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。其中,

      大健康服务和生物医药专项,优先主题六、优先主题七,课题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。

      软科学研究专项,重点围绕2017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优先主题自主命题进行研究,也可就当前我省理论创新、制度创新、文化创新等领域开展研究。同时,本专项对项目申报人的职称、学历学位、年龄等条件不做要求,可自由申报。

      二、申报须知

      (一)基本要求

      项目申报单位、合作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:

      1、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。省外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。

      2、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,有研发经费投入,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,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。

      3、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,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,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。

      4、项目组成员、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。

      (二)相关事项

      1、同一申请人最多申报1项。

      2、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,不具备本次项目申报资格。

      3、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、多头申报。

      4、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。

      5、归口管理部门要依据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等要求,择优推荐至科技厅。

      6、自筹经费项目严格按《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管理。

      三、申报程序

     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,实行归口管理、逐级申报。用户注册、项目申请书填报、单位审核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“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”(省科技厅网站www.hebstd.gov.cn)“业务大厅”中“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”的“通知通告”栏目)。

      四、受理时间

     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:2016117日至1130日。

     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:2016122日。

     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:参见2017年度河北省相关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。

      五、咨询电话

      1、项目申报咨询

      参见2017年度河北省相关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。

      2、软件咨询

      联系电话:0311-8586603685866037

     

  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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